社區大學社團類課程的定位常有不同的解釋,萬華社大對社團成立的期望 是希望除了既有課程的進階學習外,還能「踏出校園,走入社區,期待成為社區民眾的夥伴,發揮社區服務功能。」是比較偏向兼善天下的「服務社團」而非獨善其身的「娛樂社團」,這也是 Lucy 當初發起成立社團的初衷。
只是要實現這樣的理想,其過程是艱辛與漫長的。畢竟社大學員,絕大部份都只是單純抱持到才藝教室上課的心態來學習,對於社大「解放知識,促進公民社會」的辦學目標所知都已經有限了,更遑論將其所學導引至社區服務之中。
因此惟有不斷透過理念的闡述、社團觀摩,甚至實際走入社區,在潛移默化中轉換想法,才有機會達成服務性社團的目標。這 (100-1) 學期,萬華社大將舉辦一系列的社團深化活動,就是要透過走訪社區、與達人對話的方式,讓大家能夠走入社區、了解社區,同時學習如何經營社團,如此才有機會與能力來服務社區。
而如果能夠進一步將服務內容及執行方式妥善規劃的話,或許還可以獲得經費的補助。
前幾天即收到社大主秘台琪轉來的信件,是有關全促會社區社團資助的計畫。從其目的及執行方式來看,其實都與上述所要達成的目標相近。不過,就目前社團的規模而言,要提出這樣的申請是有困難的,此處提出來的目的只是希望讓社員們了解到一個服務性社團的方向究竟為何,或可做為未來在規劃社團活動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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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社區社團資助計畫」
一、目的:社區大學身為培力公民社會的重要平台,除了提供社區民眾豐富多元的知識外,更應思考如何透過社區經營將知識轉化為具體行動,「社區社團資助計畫」希望推動更多社區社團加入社區經營,從與社區的互動中,與社區共同找出地方公共事務的切入點,並結合在地 NGO 在地社區組織,還藉由成立社團,進一步將知識轉換成行動,由個人成長而至集體成長,並持續透過社團的集體行動,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將知識付諸實踐與行動參與。
二、主辦單位: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財團法人應雲崗先生紀念基金會
三、辦理期間:自 2011 年 5 月 9 日至 2011 年 12 月 9 日止。
四、受理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 2011 年 4 月 27 日(三)17:00 時前,將申請計劃書(見附件一:申請計畫書 )e-mail 至本會。
- 申請表格請上全促會網站 www.napcu.org.tw「最新訊息區」下載。
- 承辦單位名單將於 2011 年 5 月 6 日(五)於全促會網站公告。
五、合作對象及名額:- 全國社區大學或 NGO 團體。
- 視實際申請狀況開放 15 個名額,全促會將保留最後審查決定權。
- 評審標準:計畫書之執行內容、社區參與性、區域平衡性、在地結盟合作方式、預期效益、經費預算適當性。
六、執行方式:- 計畫書內容請依據「附件一:申請計畫書」格式書寫。
- 議題須與人文關懷、自然生態關懷相關,「社區參與」需為計畫主軸。
- 為突破個別組織空間、人力、資源與資訊有限的窘境,達到組織共學、資源互享、集體行動的目的,執行計劃內容需包含與在地社區組織或各 NGOs 夥伴的合作或結盟。
- 執行內容中必須辦理至少 3 場次的社區討論會 (或社區共識會議或社區座談會等)。
七、經費核銷:- 補助經費:每計畫補助最高 40,000 元為原則,將視計畫執行內容並評估實際需求核定補助經費。計劃核銷不限定補助科目,但承辦單位辦理核銷須依據提案計畫書中所編列之經費概算表。
- 承辦單位請於執行計畫結束後二週內,將成果報告(書面與電子檔)、請款明細表以及本會補助金額之原始支出憑證 (抬頭: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統編:17152640) 函送至本會辦理核銷事宜。
八、注意事項:- 全促會將與承辦單位簽定計畫執行備忘錄,承辦單位應按提案計畫內容執行計畫,如執行內容因特殊情況有所修改,承辦單位須事先告知全促會並獲同意後方得辦理。
- 主辦單位將優先考慮資助較缺乏財務資源的申請單位,及未曾接受其他單位資助的實驗計畫。
- 主辦單位很可能無法長期資助經費,申請單位必須考量社團長期經營與發展可能性以及尋求並結合其他資源的必要性。
- 全促會將於計劃結束後辦理「成果交流會」(預計於民國 101 年 1 月辦理),承辦單位須出席進行分享與回顧檢討。
九、聯絡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羅珮菁
e-mail:napcu@mail2000.com.tw
電話:02-2368-5136*11
民國一百年三月三十日